【資訊】嚴重情緒行為者服務人員訓練課程
一、依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5年5月20日高市凱醫兒字第11571218700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課程為衛生福利部委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辦理,該院規劃學校參與對象,包括資源教室、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、輔導諮商中心等人員及可能會接觸到特殊教育學生的教師、職員或工作人員。
三、隨文檢送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函影本及報名簡章各1份(如附件)供參。
9cb02be00a5792aacfc42348c13bd693_A09000000E_1150052340_senddoc1_Attach1.PDF
9cb02be00a5792aacfc42348c13bd693_A09000000E_1150052340_senddoc1_Attach2.pdf